近日,竹山县交警大队从近期执法实际中,曝光部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资料图
快来看看都有谁↓↓
1、2月15日,竹山县潘口乡周某(男,48岁,公职人员)饮酒后(酒精呼气结果为67.1mg/100mL)驾驶鄂CHVXXX摩托车行至竹山县城关镇堵河三桥南头被查获。周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
2、2月18日,竹山县潘口乡梁某(男,43岁,党员)饮酒后(酒精呼气结果为41.4mg/100mL)驾驶鄂CLHXXX号小型轿车行至堵河三桥南被查获。梁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
3、3月27日,竹山县城关镇樊某(男,55岁,党员)饮酒后(酒精呼气结果为40.4mg/100mL)驾驶鄂C63XXX号小型轿车行至城关镇千福路十字路口时被查获。樊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
4、3月29日,竹山县潘口乡黄某(男,47岁,公职人员)饮酒后(酒精呼气结果为65.5mg/100mL)驾驶鄂C6FXXX普通客车行至城关镇北大街社区前路段时被查获。黄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
5、1月24日,竹山县擂鼓镇向某(男,56岁,党员)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34mg/100mL)驾驶鄂C6RXXX摩托车行至护罐路8KM路段被查获。向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6、1月29日,竹山县宝丰镇陈某(男,36岁,公职人员)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30mg/100mL)驾驶鄂C6ZXXX摩托车行至宝丰镇施洋大道红绿灯处被查获。陈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7、1月9日,竹山县宝丰镇李某(男,44岁,党员)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44mg/100mL)驾驶鄂CABXXX小型轿车行至346国道317KM路段被查获。李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8、1月16日,竹山县潘口乡马某(男,43岁,党员)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71mg/100mL)驾驶鄂CV2XXX小型轿车行至得大路24KM路段被查获。马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9、1月12日,竹山县得胜镇卢某(男,41岁,党员)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驾驶鄂C1UXXX小型轿车行至白竹路86KM路段被查获。卢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10、4月5日,竹山县潘口乡周某(男,53岁,党员)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44mg/100mL)驾驶鄂CZ1XXX摩托车行至346国道1524KM处被查获。周某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注意!公职人员酒驾代价巨大,可吊销专业执照或被直接开除!
从2018年1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回到话题的本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