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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反家暴条例6月1日起实施 遇到家暴,请第一时间报警

时间:2019-06-29 10:0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市民在展板前仔细阅读法律知识。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杨天娇 通讯员 叶玉兰 胡蝶 勾丽敏

今年6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即日起,居民一旦遭受家庭暴力或即将遭受家庭暴力,可在《条例》指引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十堰市妇联、市公安局、茅箭区妇联、茅箭公安分局和五堰街办华悦城社区等多家单位在寿康永乐华悦城门前联合举办了反家暴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为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市民抵制家庭暴力。

市妇联半年接到20余起家暴求助

在前段时间热播剧《都挺好》中,姚晨饰演的苏家三妹苏明玉被二哥苏明成毒打进了医院;父亲苏大强更是其老婆家暴的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家庭暴力离自己很远,其实并非如此。6月25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市妇联共接到超过20起家暴求助。

【案例一】

妻子面对家暴长期隐忍

上个月,市妇联接到竹溪县刘女士(化姓)的求助电话,称其长期被丈夫殴打,实在忍受不了了。“当时她哭得特别伤心。”市妇联工作人员介绍,刘女士结婚已有10多年,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前几年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很甜蜜。不知从何时起,丈夫自第一次动手打她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她的丈夫第一次动手打她后,立即向她道歉,她选择了原谅。没想到,从那之后,她又多次被丈夫殴打。”

刘女士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好意思向外界求助,只能一次次忍受殴打。上个月,再次被丈夫殴打的刘女士忍无可忍,来到十堰城区向市妇联求助,并表示要离婚。

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见到刘女士时,她的身上有明显淤青,他们建议刘女士及时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还为她请来心理咨询师做心理疏导、安排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案例二】

妻子持刀将丈夫砍伤

年初,小王(化姓)找到律师想要起诉离婚,称其被老婆砍伤,希望得到帮助。律师了解得知,小王长期以来在外地工作,夫妻二人很少沟通。年初,小王刚回到家就被妻子砍伤。

原来,在外地工作的小王每年收入不菲,却很少贴补家用,独自照顾家庭的妻子心中一直有怨气。于是,两人发生口角,情急之下,妻子顺手拿起菜刀朝小王砍去。当时,小王的右手受伤流血,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缝了7针。

遗憾的是,小王被妻子砍伤时并没有立即报警取证,仅有医院的病历证明,加之妻子不承认小王是被其砍伤,所以法院无法查清小王的受伤原因,导致无法认定为家庭暴力。

【案例三】

丈夫施暴,妻子第一时间报警

近日,市民李女士(化姓)向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丈夫打了,请求帮助。警方到现场后了解到,当天,李女士与丈夫因一些琐事发生争吵,丈夫陈先生(化姓)在盛怒之下动手打了李女士,后来二人厮打在一起。混乱中,李女士磕破了下巴,随即报警。民警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陈先生出具了告诫书。陈先生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在此案例中,李女士遭受家庭暴力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有效地阻止了家庭暴力的持续发生,警察及时作出了有利她人身安全的措施。

专家支招:坚决对家暴说“不”

6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中明确表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出现家庭暴力时,很多当事人总是选择隐忍,总是认为以后就好了,从而导致自己长期处于弱势。对此,记者采访了心理咨询师和律师,请专家支招应对家暴。

茅箭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郭丽告诉记者,大多数家暴受害者都属于长期受害状态,等到真正无法忍受时,才会寻求外界帮助,“他们选择隐忍的原因,主要是安全感不足,或是小时候遭受过家庭暴力,或是不够自信。”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熊森律师提醒,遭受家暴时,要坚决向对方说“不”,一次次的忍让只会纵容施暴者,只会让情况更糟。在发生严重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注意及时报警、就医治疗,保留家庭暴力的证据,以便后期维权。

熊森律师表示,受害人可采用多种途径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比如求助亲友、居委会,拨打维权热线12338,情节严重时可以报警求助。另外,受害人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国家反家庭暴力法和《条例》均有规定,“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相关部门或近亲属代为申请。”

对施暴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发生家暴时,施暴一方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第一,根据《条例》规定,发生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如果受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施暴者违反告诫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第二,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报警后,受害人可以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施暴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家暴)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第四,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在家暴类离婚诉讼中,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法院一般不会将未成年子女判给施暴者直接抚养。施暴者如果暴力行为不改的话,探视权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被取消。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暴时,应当予以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也应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员工行为规范,及时做好单位内人员家庭调解、化解工作;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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