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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了“高息”却折了本金 十堰警方发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时间:2019-05-16 09:58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朱方正 报道:5月15日是第10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昨日,市公安局发布了一批生活中常见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希望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辨别和防范常见经济犯罪能力,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财迷心窍,男子成立空壳公司非法吸储5000万,坑了200人

45岁的江某早年曾在广东等地打工,工作中接触到一些以投资咨询为名,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牟利的违法企业,遂参与其中,经过几年的经营,江某基本掌握了犯罪的手法。

一心想发财的江某不甘心久居人下,弄清了赚钱的门道,自然想着单干。2014年,江某回到家乡十堰,成立某投资咨询公司,网罗了十多名员工,堂而皇之超范围经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生意。

公司设立之后,江某宣称自己的公司正在从事工程建设、养老院、文化、养殖等数十个项目,急需资金扩大经营,只要有人投资,一定能赚到大钱。江某迅速建起了页面精美、商务气息浓厚的公司官方网站,印刷了装祯精良的宣传册和宣传单页,并组织人员散发宣传单,号召公司员工口口相传。江某许诺给投资人月息2—3分不等的高额回报,大额投资的现场奖励,投资期超过一年的,有可观的分红。如果业务员工作得力,可以得到可观的工作提成。

江某招聘的这十余人果然卖力,他们各显神通,吸引了源源不断的投资客。大量群众只看到江某对公司的精美包装和高息、奖励和分红,在发财梦的诱惑下他们忘记了风险,纷纷5万元、10万元的向江某的公司投钱,有人甚至投入上百万元。

2016年,针对一些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以公司名称中的“投资”“金融”“借贷”等名词为幌子,擅自经营金融业务的情况,国家加强了监管。为了逃避监管,迷惑群众,江某将公司的名称更改为“某企业管理公司”,但换汤不换药,继续经营非法吸储业务。

2018年一季度,江某的公司遇到了麻烦,陆续有客户无法按时结算利息和分红,消息传开,引发了挤兑,江某的客户们纷纷要求还本付息,结算离场。江某的公司本身就是空壳一具,投资人陆续找到江某的公司,业务员们不堪压力,找到江某,要求其按公司规定兑付承诺的利息和分红,江某被逼无奈,只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受理该案并开展调查。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的公司自2014年设立以来,一共非法吸储5000余万元,这些钱都去哪里了呢?据办案民警介绍,江某的所谓投资公司实际就是“借新债,还旧债”,用后面的投资人的钱,支付前面的投资人的利息,以此循环。5000多万资金,主要被用在三个地方,一是支付利息、奖励、分红和业务员提成;二是支付员工工资,维持公司日常运转;三是供江某个人挥霍消费。

江某在非法吸储时陈述的那些很赚钱的投资项目都存在吗?经公安机关调查,江某只将其中很少的十多万元用于投资某酒店,其它的项目都没有实际实施。经过办案机关统计,涉案人数多达200余人,实施吸储5000余万元,尚有1600万元无法兑付和追回。这部分钱主要是被江某个人挥霍,以及维持公司运转过程中消耗掉了。

2018年8月,江某被茅箭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次月被逮捕,目前该案尚在审理阶段。江某为一己之利,触犯法律,留下一个烂摊子,让数百群众遭受损失,等待他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盲目扩张,夫妇俩经营药业公司吸储3900万被判刑4年

与上述案例中江某从头到尾都在设置骗局不同,一些公司及犯罪嫌疑人本无心犯罪,却因决策失误,将自己拖入非法吸储的泥潭,落得个公司破产、法人陷身陷囹圄的下场,还连带参与的群众受损失。

2018年12月,原为某药业公司法人的闻某和华某夫妇分别被判处4年的有期徒刑,从令人艳羡的成功企业家,到沦为阶下囚,只因做了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决定。

闻某原在南方某药业公司从事药品销售工作,华某为市内某国有银行员工。10年前,为进一步发展事业,闻某、华某分别从原单位离职,在十堰成立了新的药业公司,经过辛苦经营,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年盈利高达两三百万元。

2013年初,为了把公司做大做强,闻某、华某决定大量融资,购置土地,新建公司大楼,扩展业务渠道。闻某在公司内部公开借贷融资消息,承诺给予出借人一定的利息,借钱扩大生产经营。因为公司经营良好,大家对公司的前景十分看好,消息传出后,闻某、华某企业员工纷纷投资,有些人甚至号召亲友也来投资。

投资纷至沓来,闻某在城郊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并以此抵押向银行融资。新的公司大楼很快投入建设,公司业务渠道也在迅速扩张,这一切都需要大量花钱,一年半以后,闻某的公司资金链就出现了问题,银行融资和民间借贷已经不足以支撑公司的快速扩张和大量建设的资金需求。

骑虎难下的闻某愁眉不展,与妻子华某合计之后,他们决定向更多人借钱。为了快速借钱,闻某、华某到处宣称,不管谁,只要肯向他的公司借钱,可以支付2—3分的月利息;而且,员工拉来存款的,可以赚取利息差价;一次性大量投资的,可以当场发放返现红包;存款一年期限届满的可以分红。

熟悉的套路来了,百余名投资人在高额利息和回报的吸引下,闻讯而来,在看到闻某实实在在的公司大楼和产业后,他们更加坚信这是一个机会难得的发财良机,纷纷把资金投到闻某的药业公司。从向公司员工及亲友等特定人借贷,到向数量众多的潜在投资人融资,闻某、华某融资的性质悄悄发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变化,自此走上了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融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道路。

2016年初,闻某公司的资金链彻底断裂,银行贷款到期,大量民间借贷不能按期偿还被告上法庭,生效判决一个接一个,还有不少人在法院排着队等着状告他们。前期承诺的高息、奖励、分红均不能兑现,挤兑的人一拥而上,闻某、华某不堪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闻某等向社会120余名群众吸收资金达3900多万元,这些钱主要用于偿还前期借贷的高额利息、维持公司运营等,其中3500多万元的资金无法兑付,造成群众的巨大损失。

借新还旧,郧阳区一副食店店主非法吸储千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不仅在城区存在,在各县市区也不时发生。

年过6旬的张某曾在郧阳区城关镇经营一家副食商店并做白酒批发生意,于2013年成立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后,业务量变大、资金需求也变大,为使公司正常运转,张某以个人名义,通过口口相传,以年息或月息2分左右为诱饵,向柏某、赵某等60人吸收1191.1万元借款。

在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后,张某突然人间蒸发,2019年1月张某被警方抓获,经检察机关批准,张某被执行逮捕。

民警调查发现,受害人对出借巨额资金的风险意识非常淡薄,受害人之一邰某和张某并不认识,在经同事杨某介绍后,邰某便轻信张某月息2分的空头承诺,分三次累计借给张某31万元,最终都打了水漂。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种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非法集资的套路,成本也非常高,要支付高额的利息、奖金、分红和提成,还要维持公司团队的运营,有的犯罪嫌疑人挥霍无度,也浪费了大浪资金,基本维持三年左右资金链就会断裂,从而无以为继,造成大量资金无法给付,给群众带来巨额损失。因为资金已通过多种渠道消耗了,就算变卖嫌疑人和涉事企业的资产,也完全不够兑付大量的未偿还资金。

警方提醒:你想他的高息他想你的本金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华俊常年奋战在打击非法集资的一线战场。他提醒广大市民,非法集资者无一不是利用受害者想要高息的心理,进而深陷泥潭不能自拔。血淋淋的事实再次证明,你想要别人的高息,别人想要你的本金。给的利息越高,本金追回的难度越大。

根据近几年十堰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华俊总结了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晴,不要被高利息、高回报诱惑,无视风险,把辛苦挣来的血汗钱都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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