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拐卖小孩?昨天这个老人在十堰人的朋友圈疯传!警方通报来了

时间:2019-05-06 14:20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宋建彬 报道:5月5日,十堰人的QQ群、微信群、朋友圈中,都在传一段视频——在三堰水云间附近,一名老人疑似拐卖儿童被民警带走,围观者众多。

不少网友在转发视频时还发文称:“今天早上发生在人民路二堰小学门口红绿灯的真实事件,一个老奶奶拿着棒棒糖(糖上面有东西,警察已经拿去化验),拐骗一个3岁左右的宝宝,一位路人发现不对劲,赶紧叫住了孩子,已经报警处理了。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小孩,教育孩子千万不能跟陌生人一起走,不能吃陌生入的东西。”

这条消息扩散出去后,不少家长在学校的沟通群,小区联系群,转发了此条信息,提醒大家注意。事情真的像形容的这样吗?

刚刚,警方通报来了。今天上午11时许,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网传“老人拐卖儿童”系谣传!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