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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拘留+罚款1.77万,一个罚款1万!两男子栽在一辆车上

时间:2019-04-09 20:07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报道:刘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八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罚款17700元的处罚;周某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保险标志二项交通违法,合并执行罚款1万元的处罚。4月8日,当郧阳区男子刘某、周某接过民警送达的处罚决定书时,一下子傻了眼。他们没想到,因为一个小动作二人都被公安机关重罚。

4月8日上午,郧阳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辖区柳五路梯子沟村路段设卡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9时47分,一辆小轿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出示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但不能出示该车辆行驶证。民警询问未携带车辆行驶证原因时,驾驶员闪烁其词。驾驶员的异常反应促使民警多看了一眼其出示的驾驶证,醒目的字体异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现场进一步检查车辆,民警发现车辆所粘贴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均为另外一辆小型轿车的标志。民警随后将驾驶员和车辆一并带回大队进一步查询核实。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员与其出示的杨某驾驶证登记照片不相符,轿车检验有效期止2016年6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2015年12月16日。民警遂加班加点突击审查,最终驾驶员编造的谎言一个个被戳穿,真相一步步呈现在大家面前。

原来,驾驶员刘某是郧阳区柳陂镇人,其准驾车型为“E”,当前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刘某冒用杨某身份信息伪造了居民身份证和“C1”机动车驾驶证,而刘某驾驶的车辆又使用的是其他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及机动车保险标志。面对铁证,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不过刘某交代,其所驾车辆3月份刚从柳陂镇老乡周某手中购得。

民警进一步查明,2017年10月,周某以抵账还款的方式从其叔父手中获得该车所有权。因该车检验、保险均已过期,周某便将自己原富康车的有效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张贴于该车上。之后,他将车卖给了刘某。

最终,刘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被处以罚款5000元;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保险标志被处以罚款5000元;因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元;因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被处以罚款1900元;因车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处以罚款200元;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仍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元,因驾驶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元。刘某八项交通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罚款17700元。

周某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被处以罚款5000元;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保险标志被处以罚款5000元,合并执行罚款1万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送往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 责任编辑:刘永涛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