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郧西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时间:2019-03-27 18:3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李思山  报道:3月27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炳某、陈吉某、李某、雷思某、邓华某、马尧某、黄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公开宣判,分别对以上7名被告人处以6个月至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至20000元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炳某与被告人陈吉某系父子关系。2016年底至2017年2月期间,二被告人在郧西县城关镇洪台村2组的房屋内开设“推饼子”和“诈金花”赌场。陈炳某和陈吉某邀约并组织柯某某、芦某某、魏某某、陈某某等人参与“推饼子”赌博,通过每把牌从中抽取十元至一百元不等现金的方式牟利,并由被告人陈炳某出借赌资,被告人陈吉某为参赌人员提供伙食、茶水等服务。

此外,被告人陈炳某还以支付工资为条件,安排被告人黄某(生于1999年9月7日)邀约其同学前来进行“诈金花”赌博,其间被告人黄某便邀约了金某、郑某、明瑞某等在校学生参与赌博,同时被告人黄某还在被告人陈炳某的授意下,从每把牌中抽取十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现金,并由被告人陈炳某提供赌资由被告人黄某对外出借。赌场开设期间,参赌人员达二十余人,被告人陈吉某和被告人陈炳某非法获利数千元。

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陈炳某在郧西县滨河湾生态宾馆房间内开设赌场,并先后邀约被告人李某出资三万元、被告人雷思某和邓华某分别出资五万元和三万元,以出借的方式(亦称“放水”)向赌客提供资金,以维持被告人陈炳某赌场运营,四被告人共同参与赌场抽头利润分成。

被告人陈炳某还邀约和组织芦某某、付某某、余某某、周某某等人,以麻将为赌具,采用“推饼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雇请被告人马尧某、黄某在赌场上抽水记账、接送赌客及在宾馆楼下放风,被告人陈炳某每天分别向被告人马尧某、黄某支付二百元的报酬。被告人马尧某和被告人黄某每把牌从中抽取五十元至二百元不等的现金。赌场开设期间,参赌人员达二十余人。被告人陈炳某、李某、邓华某、雷思某、马尧某和黄某共获利数万元。

被告人陈炳某曾使用辱骂、殴打、恐吓的手段向崔某某、黄某、徐某等人追讨赌债。

2018年5月15日至6月15日被告人马尧某、李某、邓华某、雷思某分别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18年8月21日,被告人陈吉某主动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陈炳某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4月29日,被郧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陈炳某缓刑考验期为2016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4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炳某、陈吉某、李某、雷思某、邓华某、马尧某、黄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7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炳某、陈吉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某、雷思某、邓华某、马尧某、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陈炳某自2016年底至2017年6月期间长期纠集多人在一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且被告人陈炳某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赌债,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炳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与原犯开设赌场罪所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陈吉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李某、雷思某、邓华某、马尧某、黄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九个月、十个月、一年等,并处罚金2000至5000元罚金。

( 责任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