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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0万元 符合条件纳税人可享受退税

时间:2019-03-27 10:08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通讯员 侯小波 报道:26日,身在武汉的纳税人王超给茅箭区税务局打来感谢电话称:“做了近十年生意,还是头一回收到税务‘红包’,还真是有点惊喜呢!”

从今年1月起,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再推出一批普惠性减税降费措施,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王超成为首批可享受退税的“幸运纳税人”之一。

茅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王翔介绍,纳税人王超1月22日来办理的注销手续。因为1月份是定税,定税额是42580.65元,所以当月缴税1277.42元。由于政策出台与税务核算系统实际操作之间存在时差,所以纳税人应享受减免而未及时享受。

“为了把钱退给他,我们想尽了办法。”王翔说,王超办理的税务登记已经注销,联系电话也停用,走访他以前经营的餐馆“爷爷的土钵菜”,发现已转让,询问周围邻居也没有得到有用的消息。整整两天,寻人工作毫无进展。

正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爷爷的土钵菜”餐馆的老板出差回来听说情况后,第一时间和税务局联系。当办税人员电话联系上王超时,高兴地说:“王师傅呀,总算是找到你了……”

“一开始说要核对身份给我账户打钱,我就犯起了嘀咕:催我缴税的情况倒是碰到过,催我退税的还是第一次,该不会是骗子吧?没等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王超有点不好意思。“后来税务局了解到我在外地,不方便回去,便开启绿色通道,从恢复税务登记到办理退税,再到二次注销,只用了两天时间,我就收到1200多元的退税款。”王超说。

据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的减税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针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全市税务系统将“点对点”拨打电话核对相关信息,并通知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税,当事人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授权办理,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