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私自打开消火栓洗车。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季栋 报道:出租车司机半夜私自打开消火栓,用消防用水洗车。日前,家住浙江路图安盛景小区的李先生(化姓)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李先生介绍:“从去年冬季开始,每日24时到次日凌晨4时,一些的哥开车来到图安盛景小区斜对面,私自打开路边的消火栓洗车,他们洗车时还大声喧哗,打扰居民休息。”
记者从李先生提供的视频和照片上看到,3月18日凌晨2时许,3辆出租车停在图安盛景小区斜对面消火栓处,司机用水管引出消火栓内的消防用水冲洗车辆。“基本上每天都有人在这里洗车,小区保安也看见过。”李先生说。
20日23时许,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消火栓位置,没有看到有人洗车,但地面上有大量积水。记者来到图安盛景小区门卫处,一名保安告诉记者,的确有出租车司机私开消火栓洗车。
记者随后在附近蹲守。21日凌晨1时许,一辆出租车停在消火栓处,司机从车里拿出扳手、水管、水桶等工具,熟练地打开消火栓,用一端带有水枪的水管将水引出来洗车。
记者与这名司机交谈得知,为了不影响工作,出租车司机一般在凌晨洗车,有专门为出租车洗车的场所,每次洗车收费5元。“每天要洗的车多,到定点洗车场洗车需要等较长时间,为了节省时间,所以才私自打开消火栓洗车。”这名司机说。
记者了解到,《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法》 第六十条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除了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这种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