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歌莺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准政治方向,服务工作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为十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