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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3人用POS机替人养卡267张 涉案金额达1.8亿元均获刑

时间:2018-12-13 08:3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楚天都市报12月13日10版报道。点击查看原文

原标题:十堰3人用POS机替人养卡267张

涉案金额1.8亿元 均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宋建彬 周家成

信用卡催生出一批无力还钱的“卡奴”,也催生了一批信用卡养卡人,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专门替人偿还信用卡欠款。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十堰竹山男子吴某等3人利用POS机替人养卡267张,涉案值高达1.8亿元。近日法院一审宣判,因犯非法经营罪,吴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养卡的吴某妻子和姐姐分别被判处6年、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为:警方查获吴某等人养卡所用的部分银行卡

一场赌博引出的养卡案

今年2月初,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分局在辖区捣毁了一个赌博窝点,一名参赌人员说“我没有正当工作,没钱了就去刷信用卡,有专门‘养卡’的地方……”立即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该分局成立工作专班就此调查,民警发现养卡人有固定的地方,而且是团伙家族式作案。2月6日,民警在吴某租住的房子里将其抓获,现场查获267张信用卡、10台POS机和用来登记账目的账本、笔记本电脑、客户资料、手机等物品。随后还抓获了参与共同作案的吴某妻子以及姐姐。一起涉案值高达1.8亿元、利用POS机替人养卡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三人上阵帮人养卡赚钱

吴某系竹山县农民,30岁,和妻子在十堰城区打工并租房住。2014年,他办了一张信用卡,有时急用钱就找人刷卡套现。几次下来,他发现了“商机”,并决定开发一项新业务:“客户”只需把信用卡及密码交给他代养,他就会用手头的卡循环套现。

2015年1月,吴某在没有实体商家的情况下,通过其它途径申请办理了多个商家的POS机,在持卡人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下,先垫钱替持卡人还款,后通过POS机再非法套现,采用该种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养卡,并按虚构的交易数额收取1%至2%的手续费。

初尝甜头后,吴某看妻子在家闲着无事,便把妻子也拉过来做。2016年6月,吴某的姐姐也加入了进来,3人轮流用多台POS机,先后陆续为数十人养卡。

截至案发时,警方查明,从 2015年 1月至2018年2月5日,3人利用虚假交易套现,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8亿元。

信用卡套现存在安全隐患

吴某供述,他们近几年的生活几乎全靠帮人养卡维持,由于他们每次收取费用的标准不一,估计从中非法获利50余万元,全都花了。

10月18日,在查清吴某等3人的犯罪事实后,检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十堰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等3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3人实施的行为数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属于刑法规定“情节特别严重”。

12月3日,因非法经营罪,十堰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妻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其姐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对扣押的10台POS机和267张信用卡予以没收。

警方介绍,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利用信用卡套现现象愈演愈烈,给了某些人可趁之机。信用卡套现虽能解一时之急,但却是违法行为,轻则影响征信,重则面临牢狱之灾。此外,持卡人找人帮忙养卡时,需要向对方提供信用卡及个人相关信息,很有可能被对方通过复制卡片及其他方式盗刷信用卡,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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