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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审计局严格“三权分离” 扎牢投资审计廉政风险篱笆

时间:2018-12-05 09:13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唐庆文 报道:为了加强自我约束,严防廉政风险,确保审计质量,近年来,市审计局在管理使用中介机构方面,坚持实行选聘权、使用权和付费权“三权分离”,扎牢廉政风险防控的篱笆。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该局共完成各类投资审计项目202个,审计资金81.67亿元,核减价款11.35亿元;移送案件线索12起,追究相关责任和纪律处分28人,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机关纪委履行中介选聘权。该局机关纪委按照 《十堰市审计局聘用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审计服务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组建中介库,中介库供全局各需要使用中介机构的科室使用。使用中介机构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报经局领导审批后,局机关纪委通过分级分类采取差额抽签方式,确定入选中介机构。

投资审计依规使用中介机构。按照局机关纪委抽取结果通知书,投资项目审计责任单位与中介机构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将中介机构的技术人员编入审计组,审计组内部主审负责对中介机构技术人员的初审结论和项目质量进行把关,按照制度要求层层进行校对、复核和审理,严守审计质量生命线。

局机关办公室履行服务费用支付权。投资项目审计责任单位使用中介机构完成项目审计后,根据中介机构在项目审计结束后审减金额、审计质量、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中介机构应当执行的服务费用标准,计算出中介服务费用额度,并报局机关纪委进行复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销程序依规拨付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用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市财政局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