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警笛 报道:11月1日,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朝阳北路查处一严重违法行为:一男子持A2驾照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
当日10时许,三大队执勤民警发现从朝阳北路向公园路行驶的一辆无牌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遂将其拦下检查。经查,驾驶人翁某虽持有A2驾驶证,但未取得驾驶摩托车的E证资质,且摩托车未登记上牌。
因翁某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将被一次记满12分、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翁某所持A2证一次记满12分后,还要面临驾驶证被降级。面对处罚,翁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