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常冰林 报道:工程完工后,作为包工头的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15位工人的11万余元工钱,就这么一直被拖欠了2年。在劳动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介入后,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警方刑事拘留。18日上午,唐某委托哥哥出面,帮他支付了工人工资。至此,这起持续了2年之久的欠薪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春节前讨薪,15位工人空手而归
2017年春节前夕,郧阳区白桑关镇的老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等着过年的工资迟迟没有着落,和他一样着急的还有十几个他的熟人。
老王是一位农民工。2016年上半年,他经人介绍联系上了包工头唐某,而后在唐某承包的位于北京北路的一处建筑工地上干活。身为带班,他身后跟着十几位工人,其中还包括他的妻子。这活儿是干了,可一帮人却迟迟没能拿到工资。
春节之前,工地上的工程结束,众工人也都放了假。很多人着急回家过年,都希望能从唐某处结算工资。“但要了很多次,都没有要到。”老王说,作为领班兼工人,他和妻子的工钱也没要到手。十几个人聚到一起商量了各种讨钱的法子,但尝试后都是无功而返。
2017年春节,老王和工人们全都空手而归。有几个工友家里实在是困难,老王无奈之下跟妻子商量,从自己家的积蓄里取出一部分钱垫付给了这些人。就这样,老王用自己的钱换回了几个工人手里的欠条。最终算下来,包括自己和妻子没有要到的工资在内,老王手里的欠条累计有6.5万元。
多部门联合,刑拘欠薪包工头
2017年,老王等人隔三差五找唐某要钱,但总是“满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他也不说不给,但每次都以同样的理由,说没钱。”老王告诉记者,实际上,工程发包方早已将该支付的工程款给了唐某。
直接要没有结果,老王等人又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希望能帮忙要回血汗钱。劳动监察部门接到老王等人的诉求后,也多次联系唐某,要求他尽快支付欠款,然而依旧没有效果。“其实他欠我们这15个人的工资也不算多,总共才十余万元,可他就是不肯给。”其中一名工人说。
直到今年年初,劳动监察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将欠薪线索移交汉江路派出所。汉江路派出所受理并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一开始他态度倒是挺好,一再表示尽快支付,但就是迟迟不行动。”负责办理此案的王警官介绍说,再到后来,唐某就开始玩起了失踪。
到今年7月份,民警发现唐某的手机停机,老王等工人们再也没见到唐某的影子。面对这样的情况,王警官及同事费了老大的劲,终于在前不久又找到了唐某。“9月初找到他,但他还是拒不支付欠款,于是我们在9月13日依法对他作出了刑事拘留决定,然后把他关进了看守所。”王警官说。
等了两年多,15位工人领回血汗钱
按照法律程序,警方在对唐某实施刑事拘留后要通知其家人。而直到此时,唐某才委托他的哥哥出面,向这些工人支付已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18日上午9时许,唐某的哥哥带着现金出现在汉江路派出所。而老王等15名农民工早在这里等候多时。
“我的比较少,只有3000多块,但这是血汗钱,拖欠了这么长时间,心里确实窝火,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有了个好的结果。”拿到工资的谢某接连向民警表示感谢。老王的6.5万元也全部要了回来,他和妻子将这些钱一人数了一遍,然后收进随身携带的一个包里。
“拖欠了这么长时间,给大家带来了麻烦,抱歉。”唐某的哥哥一边核对工人们递来的欠条,一边替弟弟向现场的工人致歉。最终,在民警的监督下,拖欠15位农民工的11.4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恶意欠薪5000元以上可入刑
据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我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贫困县(市)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及贫困县(市)在3万元以上的,均认为定为数额较大,即要负刑事责任。
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等3种行为,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罪论处。
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赡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