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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出台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黑恶犯罪最高奖2万

时间:2018-09-03 08:2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柯栋 通讯员 吴秀金 宋建彬 报道: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广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来源渠道,茅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办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有功的群众进行奖励。

举报内容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捞取政治资本,挑拨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犯罪;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垄断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横行乡里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乡霸”“村霸”黑恶势力犯罪;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矿产开发、砂场石场、渔业养殖等行业、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滥开滥采、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犯罪;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等。

举报人可拨打茅箭区扫黑办电话0719-8792001、茅箭公安分局值班电话 0719-8890700(24小时值班)和0719-8888110(夜间)、茅箭区纪委监委电话0719-8784110、茅箭 区 委 组 织 部 电 话 0719-8795997,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mj_shce@126.com,邮寄信件至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茅箭区委政法委 (扫黑办)、茅箭区天津路66号茅箭公安分局 (扫黑办)(邮编442000),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万至2万元;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至5000元;法院以恶势力团伙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至2000元。在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恶案件中,协助公安机关取证、追逃发挥重要作用的,将视情况奖励500至5000元不等。

茅箭区扫黑办声明: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行为,依法受法律保护,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