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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首批精减127项证明事项

时间:2018-08-30 08:50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原标题:竹山首批精减127项证明事项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王梦 报道:日前,竹山县编办(审改办)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取消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等4个部门共计127项证明事项,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取消的127项证明事项中,公安部门30项、民政部门23项、人社部门40项、卫计部门34项。该县要求,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相关证明。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取消和规范证明事项工作,指导本系统提升监管效能,修改服务指南,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确保证明事项取消落到实处。

( 责任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