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徐国文 报道:22日,市民周先生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他5年前交的2万元购房定金一直没有退还,开发商每次都用“过段时间退还”来搪塞,令他十分气恼。
记者了解到,2013年3月3日,周先生以每平方米5885元的单价(折后为5599元/平方米),在黄石路中央郡小区订购了一套总面积为87.23平方米的新房(一梯四户)。“订房时,开发商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称除了预先交的3万元购房意向金可抵5万元外,只要再交2万元,就可赠送一个12平方米的阳台。”周先生介绍,细算之后,他又交了2万元,到签订购房合同时,他总共向开发商交了5万元定金。
“2014年交房时,工作人员却告诉我,房屋单价涨了,就连赠送的阳台也成了同一楼层的4户所共有。”周先生说,他对此表示不满,觉得自己被开发商忽悠,不愿再购买这套房子,遂要求开发商退还此前所交的5万元定金。
面对周先生的要求,奥恒房地产公司于2015年退还了他之前交纳的3万元购房意向金,并约定同年10月将剩下的2万元退还给他。不过,周先生告诉记者,从2015年10月到现在,他每年都会打十多个电话给奥恒房地产公司,但对方均用“过段时间退还”来回应,令他既生气又无奈。
随后,记者向奥恒房地产公司核实这一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周先生的这笔钱没有任何理由不退还,但最近公司有困难,过一段时间才能退给他。
对于奥恒房地产公司的解释,周先生并不认同,他表示,如果对方近期还不退还2万元定金的话,他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