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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8-08-15 08:56    来源: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字体:  打印  播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岗位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条件及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成绩占比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4、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仅限于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 “本科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8月15日至8月29日期间通过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shiyan.gov.cn/)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端口进行,进入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8月29日(每天9:00-18:00,仅限工作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试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两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人事考试院和市城投公司共同负责,有关事宜咨询市人事考试院。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8月15日至8月29日期间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考试诚信报考,下载并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2)。若报名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试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完成的考生应于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端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要求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为准。  

2、笔试成绩查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城投公司研究确认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

(2)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4)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公示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具体比例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体检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考核合格人员薪酬按照《十堰市城投公司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告《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咨询电话: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719—8116686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0719—8650722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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