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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精神 续写双拥新篇

——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综述

时间:2018-08-01 09:07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孙章华 周斌

巍巍武当山,见证拥军本色;滔滔汉江水,高唱爱民赞歌。十堰是一片红色的革命老区。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创建了鄂西北根据地,1934年程子华率红二十五军开辟了鄂豫陕根据地,1946年李先念率中原部队浴血沙场、胜利突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十堰世代相传。

自全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以来,我市始终坚持 “强军先拥军、拥军保国防”的理念,按照 “打牢基础、巩固提高、与时俱进、再创佳绩”的思路,大力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经连续7次荣获 “全国双拥模范城”和 “湖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进入新时代,勤劳勇敢的十堰军民用热情和赤诚,再次奏响了 “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动人乐章。

倾心双拥

夯实创建基础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我市双拥工作之所以能够连续获得殊荣、走在全国前列,最关键的一条是军地领导的高度重视。党政军主要领导对双拥工作常讲、常议、常抓、常管。多年来,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双拥工作,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评先创优考核条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层层抓,各个部门共同抓,军地双方一齐抓,职能单位分工抓的双拥工作格局。

氛围营造有声有色。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是动员全社会拥军优属的重要基础。我市坚持以中小学生为重点,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宣传部门依托郧阳革命烈士陵园、东沟红色教育基地、南化塘战役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面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拥军教育,增强市民国防意识,激发市民爱国热情。驻地部队在广大官兵中大力培育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了 “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的观念,使人民军队和人民群众永远保持血肉联系。近三年来,全市共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千余批次,数万名党员干部、共青团员、中小学生、群众接受专题国防教育,全市上下形成了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双拥工作植根于军民、服务于军民。我市始终把有利于军民融合,有利于军民一致,有利于军民一体,有利于平战结合贯穿于双拥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统一谋划、一起协调、同步落实。我市定期召开党委议军会议,专题研究党管武装、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军民共建、双拥创建、军转安置、家属就业、营房建设等重点问题。我市各行各业窗口单位对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普遍实行优先优惠免费服务承诺制,统一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使广大优抚对象在拥军活动中享受到实惠。与此同时,我市还大规模开展社区拥军、社团拥军、民企拥军、信息拥军、教育拥军、科技拥军等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社会化拥军活动,使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扎实。

倾力保障

推进拥军优属

部队建设保障有力。双拥工作的核心是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市委、市政府按照 “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要求和 “再苦不能苦部队,再难不能难军人”的原则,强化举措,加大投入,全力推进驻地部队战备项目建设。市委书记张维国要求,积极为驻地部队官兵排忧解难,做到 “好岗位不忘军转干部、好单位不忘军属军嫂、好学校不忘军人子女、好青年不忘送到部队”,让广大官兵安心服役、报效祖国。市委、市政府还把军供工作作为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障,纳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形成了 “政府领导、民政负责、部门配合、军供运作”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在征兵工作上,我市建立 “从社会选兵员转向院校选兵员”的新模式,每年都圆满完成新兵征集任务,并实现了 “无退兵、无换兵、无事故、无违纪违规”四无目标,连续多年被湖北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抚恤补助及时兑现。三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抚恤补助政策落实,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市辖各县 (市、区)严格落实财政配套经费,并实行抚恤经费的自然增长机制,所有抚恤补助经费按季度按标准兑现到优抚对象手中,并全部实现银行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切实为残疾军人、军烈属、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解决实际困难。我市在义务兵优待政策落实方面已经实现制度化,确保每年 “八一”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本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位。仅2017年,全市落实抚恤补助资金1.6亿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945.98万元。

军转安置三方满意。我市坚持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安置计划。2017年以来,我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38名,全部安排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并落实相应岗位和职务,做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实现了地方、军队、个人三方满意,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多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与此同时,我市还认真贯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退役士兵进行人性化、多元化、社会化、法制化妥善安置,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全省综合考核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全市落实退役安置资金3265万元。

优抚对象 “三个优先”。优先保障医疗。制定出台文件,对优抚对象实行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优惠+医疗补助+医疗救助”模式,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吃药难、看病难、住院难问题。优先保障住房。出台 《十堰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建立起覆盖城乡、分类施保、体现优待的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优先保障子女教育。出台了 《十堰市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和 《十堰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全面落实军人子女和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确保其享受到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报考普通高级中学、高等学校享受加分照顾。

军休干部实现 “六有”。市委、市政府本着 “真情服务,真情管理”理念,扎实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作为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配套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经费,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三大待遇,使军休老干部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六有”目标,赢得军休老干部的高度称赞。

倾情驻地

共谱鱼水情深

危难时刻冲锋在前。驻地部队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大力发扬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积极投身地方建设工作,不论是暴雨洪灾,还是火险危情,哪里最需要、哪里最危险、哪里最困难、哪里最艰苦,哪里就有绿色的身影,他们为十堰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驻地部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 “扶贫帮困、对口帮扶”活动,多次组织机关干部送物资、送温暖,为联系点修公路、打水井、开展义诊,帮助扶贫点培育特色产业,受到群众热烈欢迎。驻地部队充分发挥军队政治工作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广泛参与我市 “五城联创”工作。主动参与治理公共场所脏、乱、差和 “三违整治”、生态修复、 “清水行动”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义务献血、义务植树、助残扶弱等活动,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协助保障地方平安。驻地部队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维护民族政策,全面巩固军政团结的大好局面。同时,驻地部队根据地方实际需要,积极参加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平安十堰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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