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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放大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还有这些动作!

时间:2018-07-20 19:0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郝梦 通讯员 李永 谭胜茂 报道:20日下午,市人社局、住建委联合召集十堰市40余个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政策宣讲暨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系统培训工作会,提出要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如期实现。

会上强调,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必须要落实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帐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牌等五项制度落地,确保国家、省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部署落实到我市每一个工程项目中。

据了解,施工企业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单位须支付双倍工资,对农民工造成巨大影响的须付双倍罚款;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农民工用工名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专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设立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资直达本人,防止工薪造假,保障工资安全。

各企业没有按要求落实以上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会被依法进行社会公布和列入‘黑名单’管理,企业相关违法信息同步纳入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诚信信息平台,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悉,我市计划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没有落实到位的,将追究相关项目和负责人的责任。各用工单位需切实担负起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做守法诚信的好企业。

会后,还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系统培训会,由专家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了系统操作讲解,使参训企业和学员充分熟悉并能够使用操作平台,从而促进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工作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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