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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单上谋“财路”,房县女报账员两年间贪污公款近6万

时间:2018-07-11 15:58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房剑先 报道:利用担任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女子在发现单位报账制度监管有漏洞的情况下,开始在报账单上做手脚。两年多时间,她先后多次涂改50多份报账单,累计贪污公款近6万元。日前,该女子经检察机关起诉, 被法院判处犯贪污罪。

今年46岁的胡某是房县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平时负责单位支出报账工作。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和自己业务的熟练,胡某发现单位领导在审批报销单据时,仅仅只在报销单上做简单的签批,对报销金额和单据数量并不做过多的查看和注明,并且在每次审批同意后,之后的程序也都由胡某一个人完成,监管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久而久之,胡某便动起了歪心思。经过一番思考,她决定利用这个漏洞为自己谋取一个“生财之路”。2011年10月,胡某第一次将领导已签字同意核销的报销单上的金额由1400元改为2400元,并在附件中添加了1000元发票。在完成报账程序后,虚列的1000元被胡某轻松占有。

首次成功后,胡某便一发不可收拾。后经查明,在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期间,胡某用此手段,先后涂改50份报销单据,每笔虚列金额200元至4000元不等,然后将通过这种手段得来的累计5.9万余元公款装入个人囊中。当胡某梦想在这条生财路上走得更远时,却在一次财务检查中罪行败露。

被单位开除公职并被立案侦查的胡某悔恨不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退缴了个人贪污的款项。在经过房县检察院的起诉后,日前,房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判处胡某犯贪污罪。同时鉴于胡某在案发后积极退赃且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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