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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2443”工作法纠治“四风”问题

时间:2018-07-04 09:03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王小军 徐正成 陈小莉 报道:“四风”违背党的宗旨,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郧阳区纪委监委推出“2443”工作法,重拳纠治“四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两份清单”指路。该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的具体形式认真梳理,细化表现,制成清单,下发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学习,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把“两份清单”张贴在大街小巷、娱乐场所和群众活动密集的地方,发动社会监督,让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现象脱掉“隐身衣”,暴晒在阳光下。纪检监察部门把 “两份清单”作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戒律尺”,认真对照、严格履职。

“四维联合”监督。采取“常专结合”监督。成立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专班,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关键时段,聚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存在问题较多、“四风”问题频发的地区或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利用群众举报监督。开通“随手拍”、微信举报公众号、“四风”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专区,发动群众监督。实施“大数据”融合监督。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将税务票检、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缉查布控、人口管理、财务收支等系统,融进“大数据”,提高监督的精准性。推行“六位一体”监督。构建“六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单位,“一体”推进监督工作,狠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拔出萝卜带出泥”。

“四个一律”惩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人和事,该区始终坚持“四个一律”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凡是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党员干部,无论是谁,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律追究该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案例,一律通过《“四风”快讯》、网络报纸、电视媒体等平台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是党组织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 “四风”问题的,一律开展限时整顿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坚决追责问责。

“三张宣告”警示。一是大范围公布 “处分决定书”,强化震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存在 “四风”问题的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组织所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处分通报会。涉及村干部的,通知该乡镇党委、干部和所有村民参加。通过公布处分决定,扩大震慑范围,让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二是不留情开具 “问题报告书”,促其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 “四风”问题的党组织,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原因,开具 “问题报告书”,明确整改时限,促其整改完善。三是针对性制作 “纪律教育书”,凝聚思想。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所违反的“四风”问题种类,剖析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量身定制 “纪律教育书”,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达到标本兼治的功效。

截至目前,该区共查处“四风”问题案例5件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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