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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创新作为全力推进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我市物管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18-06-25 17:20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查看“智慧小区”建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综合执法进小区成为常态

省住建厅厅长李昌海(右二)调研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社区物业是现代化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事关民生福祉,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良好的物业服务有利于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而管理职责不清,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必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结合我市市情,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探索物业服务管理新模式,已成时下亟待解决的关键民生问题。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房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完善管理体系,不断培育物业服务市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持续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秦楚网 记者 祝梦 见习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程良华 冷冰

加强市场监管 夯实责任落实

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多部门联合推进能源供应终端入户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标准。围绕群众关注的供水、供气、供暖终端收费到户的问题,市住建部门研究起草了《十堰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对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天然气对接入户、供水供暖管网建设等工作予以明确,进一步推动能源供应终端到户建设,降低业主能源消费成本。

强化源头管控,净化房产市场。市政府印发了《十堰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办法》,建立规划、住建、房管、国土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机制,实行动态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重大疑难问题会商制度,不断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长效机制,通过联合验收层层把关,从根本上防控超面积、超容积率、擅自改变用途等楼盘“带病”入市交易,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拧紧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管理。不断推进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监管思路从“管主体”向“管行为”转变,监管重点从“管企业”向“管项目”转变,监管主体从“一家管”向“多家管”转变,监管对象从“管企业”向“管市场参与主体”转变;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定系列文件,做好信用建设顶层设计。目前,信用评价系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完善行业企业“红黑榜”制度,运用信用评价系统,定期公布信用“红黑榜”名单,形成责任倒逼,强化市场监管,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健全工作机制,凝聚管理合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区、街办及市直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促进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健全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为建立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奠定了政策基础。

规范各项工作,明确权责范围。2018年,市房管局着力推动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规划、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等工作建设。制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覆盖物业小区,强化各街道办事处指导力度,规范物业收费工作,研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定价协调机制和价格争议调解机制。

实行部门联合 凝聚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建立了综合执法进小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物业服务收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物业小区内外商业网点规范经营管理机制、物业小区宠物管理动态监管机制。

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针对小区中存在的乱搭乱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小区内油烟、噪音扰民等典型违法违规问题,制订了详细方案,广泛宣传,推行城管执法“三定四公开”(“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时,“四公开”即公开责任队员、公开联络方式、公开投诉处理承诺、公开执法服务内容),实行小区包联责任制,进行定期走访,及时劝阻和查处小区内发生的相关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小区违法违规问题的产生。

市物价部门加大了物业服务收费市场常态化巡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专项检查。目前,城区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率已达95%以上,物业服务收费类投诉明显减少。

市工商部门针对部分小区内外商业网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组织专班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全市共检查经营网点5万余个,指导小区内1600家经营户规范经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00余份,取缔无照经营8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公告”模块予以公示,有效规范了小区经营户经营行为。

市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流浪犬、狂犬、野犬的捕杀和整治力度,并拟研究起草《十堰市宠物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小区宠物饲养管理。

细化任务分解 着力保障民生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建立老旧小区应急维修资金制度、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近年来,十堰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利好政策不断。据了解,我市自2014年始启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4年时间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7个,受益居民户数达23022户。

其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6年更是将整治改造7000户老旧小区作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明确责任,细分任务,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市将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组织改造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全市市情,明确指导思想、改造原则与目标,确定改造标准,确保改造工作有节有序,稳步推进。在资金筹措上,市房管局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14年至2017年,城区共争取中央各类棚改补助资金近10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达4亿元。

2017年,国家不再将老旧小区纳入棚改范围,市房管局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从市本级财政筹措的保障房资金中抽取1亿元,完成小区整治改造7064户。

建设基层组织 提升共治水平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维护业主主体权益。在“智慧物业”系统中增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工作版块,畅通表决和决议渠道,确立小区业主管理的主体地位。引导业主通过“智慧物业”系统,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测评,将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形成责任倒逼,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业主管理的主体意识。

实行良性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试点。在张湾区100个物业小区集中开展业主委员会整体组建工作试点,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建立微信工作交流群、印制《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手册》、定期跟踪辅导等方式,积极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张湾辖区符合成立条件的104个小区已全部组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通知》,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及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了各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力度。

坚持党建引领,建设“红色家园”。将物业小区党建联建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目标,落实“党建促物管、党员助业主”工作,建立“五个一”(即一名支部书记、一套支部班子、一个活动室、一笔经费、一套制度)的党建模式。通过开展“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核心引领和党员带头作用,实现社区党组织、物业小区党组织和小区党员的融合互动。

打造“智慧物业”共建美好家园

全力推进“一个平台、两个终端、三大功能”智慧服务系统建设。创新“互联网+物业管理”思维,通过建立行业信息“大数据”,初步形成了以“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平台为核心,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两个客户服务终端为窗口,物业管理政务服务、物业服务、业主议事等服务功能为支撑的“智慧物业”系统,推动物业服务更加规范化、智慧化、便捷化。

截至目前,已探索推广了智能物业服务系统、智能门禁系统、智能泊车系统、智能电梯监控系统等配套软件平台,实时对小区停车、人员访问、电梯运营状况进行监控,为业主提供便利服务,防治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其中,智能停车系统已接入95个小区停车场、20个商业停车场,管理车位18050个。市质监部门牵头建立的智能电梯远程监控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计划3年内对城区5000余部住宅电梯全部纳入实时监控;智慧小区项目已覆盖中心城区119个物业小区,为80000余户、20余万业主提供智能、便捷、安全的物业服务……智慧小区的建设和推广,推动了整个物业服务行业由传统物业服务向现代物业服务的转型,服务内容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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