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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今年以来68人因动扶贫资金“奶酪”等问题受党政纪处分

时间:2018-06-05 11:01    来源:十堰纪检监察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原标题:丹江口市:40斤救济大米“诱”出扶贫蛀虫  

“连40斤救济大米都要克扣,这太可恨了!”“查的好,对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就是要严查重处,以儆效尤。”......近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相关违纪情节让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直呼“惊呆了!”。

经查,2017年初,丹江口市石鼓镇石鼓村9组组长徐昌金,在协助政府发放救济大米的过程中,从应发给贫困户何某的100斤大米中克扣40斤送给其姐姐徐某,致使何某只领取了60斤大米。因向扶贫救济粮伸“黑手”,侵害群众利益,2018年5月,石鼓镇党委给予徐昌金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组长职务。

无独有偶,该市教育局驻石鼓镇贾寨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孙飞,违反群众纪律,在该村向村民发放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的物资时,利用职务之便,索要石榴树苗100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免去其扶贫队长职务。

“动‘奶酪’、伸‘黑手’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处理。”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何立赟介绍,该市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零容忍”。

既管好扶贫“小微款物”,又约束基层干部“小微权力”。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入手,聚焦虚报冒领、截留克扣、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围绕扶贫项目和资金两条主线,成立6个工作组,启动对15个乡镇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112条。

伸“黑手”决不放过,“高抬贵手”同样不行。据悉,该市出台《扶贫领域“一案三查”暂行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7类情形实施“一案三查”:既查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查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查所在纪委(纪检组)监督和部门监管责任。目前已启用该机制2次。

因重复申报“家庭农场项目”,套取扶贫资金20万元来偿还村集体修路的欠债,盐池河镇村支部书记郝某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村财政专管员王某、镇扶贫项目分管领导熊某,分别因验收走过场、把关不严被“责任倒追”,受到党纪处理。

截至目前,该市针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给予问责17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8人,组织处理107人。坚持“月通报”制度,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起38人,在全市起到良好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

“扶贫政策不能沦为‘唐僧肉’,要对啃食群众获得感,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不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张晓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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