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诗经剧场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明哲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权、胡维英、谢永翔、李相明、丁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大有,副县长丁选清,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高明哲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讨论通过房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办法;讨论通过房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及招商工作专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房县省级环保模范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县长纪道清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陈伟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房县公安局长;
免去柯正洪同志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房县公安局长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