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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实施一年来 市民举报交通违法领奖近50万元

时间:2018-05-05 10:02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程国均 通讯员 徐双 陈丽

自2017年5月1日《十堰市城区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5月1日,市公安交管局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中心一年共接到市民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视频29231起,审核采用9659起,兑现奖金473500元。

一年收到举报视频近3万起

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2017年5月1日起,城区实施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市民可将在城区道路上拍摄的车辆违法视频提供给市公安交管局,审核确认后,每起对举报者给予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奖励。

《办法》实施后,市民的举报热情高涨。2017年5月11日下午,市公安交管局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中心来了一位老太。老太说她是帮儿子举报交通违法的,视频是她儿子拍的。工作人员打开视频清楚地看到,在重庆路美乐国际大酒店门前,一辆黑色本田CRV、一辆白色江淮轿车、一辆土豪金的奥迪轿车,一起越过双黄线驶向对面的福安小区。其中,前两起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行为,符合交通违法举报范围,第3起由于车牌号看不清,最终认定为两起举报有效。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给予举报者每起50元奖励。

据市公安交管局统计,截至今年5月1日,举报中心共接到市民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视频29231起,审核采用9659起,兑现奖金473500元,其中奖励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有16人,个人单人次举报违法视频最多达219次,获取奖金高达10950元。

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实施有奖举报交通违法以来,交通违法现象有很大程度减少,特别是在电子监控和交警警力覆盖不到的盲区非常明显,整个城区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一般伤人和较大财损事故同比下降52.3%。

九成以上违法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017年7月15日上午一上班,举报中心接到一位市民的举报。视频资料显示,7月14日15时30分,在重庆路、襄阳路向北京路方向路段,一辆东风日产车、一辆起亚车,一辆出租车和一辆东风标致车排成长队,轧双黄线行驶。经审核,工作人员认定4起违法,对举报人按4起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并将4辆车的违法行为录入全国违法车辆处理系统,依法进行处罚。

据统计,接收的近3万起违法举报视频中,被连续举报3次以上的机动车共有68辆,其中小轿车占比54%、出租车占比44%、大型车辆占比2%。在审核采用的9659起交通违法行为中,排前三的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占比分别是92%、5%、2%,其他违法行为占1%。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通违法中,很多是轧越单、双实线,加塞。”举报中心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轧线和加塞是最易诱发车辆刮擦交通事故。”

统计数据显示,被高频率举报的路段为北京南路、北京北路、柳林路、天津路、北京中路、上海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人民北路、重庆路、江苏路、车城西路、公园路。这些路段除了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主要是因为很多驾驶员存在3种心理:一是侥幸心理,电子警察监控路口对驾驶员的震慑作用已深入人心,一般在监控路段驾驶员会小心翼翼,可在监控没有覆盖到的地方,有的驾驶员就开始不遵守交通法规;二是从众心理,违法车辆被举报,很多驾驶员前来“申诉”:我开了几十年的车,非常遵守交通规则,别人都从那个地方变道、调头,我每天从那个地方走,咋会违法呢?三是“等不及”心理,交通道路上施划有清晰的标识标线,很多驾驶员明知前面标有调头、变道的标识标线,可一看到前面是红灯,车排成一排,或感觉离调头、变道没有多远,再或者前面是公交车靠站停车就等不及了,宁抢一分也不等一秒,迅速变道、调头。

举报视频一定要清晰

据统计,举报视频中,采用率仅33%。

未能被采用的视频,主要是由于违法车辆车牌号、标志标线不清晰,违法行为不明显等。对此,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有奖举报对于证据要求比较严格,仅限于视频材料举报,且时间一般不超过30秒,大小不超过30M,视频资料不得进行任何后期加工,包括剪切、画圈、标线等。影像资料必须能清晰、准确、完整地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违法地所处位置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印证举报内容。举报者拍摄时尽量用固定的行车记录仪,一方面确保自身安全,另一方面确保视频的稳定性和清晰完整。

市公安交管局根据市民建议,对《办法》进行了一些修改,实施时间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也有所变化。其中,在举报范围中增加了“举报轧越导流线行驶的,将给予50元奖励”、“举报货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提高了奖励金额的上限,“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元”。设定的举报范围仍限于张湾、茅箭、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范围区域,举报方式也沿用之前的互联网、微信、来访举报。

( 责任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