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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武活动报道集

市规委会召开第60次全体会议

审议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等方案

时间:2018-04-21 08:49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陈赟 纪枫波 报道:昨日下午,市规划委员会召开第60次全体会议,审议《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等31项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锋,副市长吴烨,市政协副主席郑文成,市政府秘书长柯贤国等出席会议。

《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根据山体的生态重要性和景观价值,将山体分为两个保护等级,即一级保护山体和二级保护山体。一级保护山体(含连绵区)设为禁建区,除建生态游步道和必要的集散设施和消防设施外,一律不得建设其他设施;二级保护山体为限建区,以保护为主,适度建设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得建设住房。

会议指出,十堰中心城区自然山体发挥着供绿、固水、净气等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作用,保护城区山体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会议强调,编制和完善《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要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完善规划。要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城市空间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的关系,同时加强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确保留住山城特色,保住生态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

根据《北京路(示范段)景观综合改造规划方案》,示范段起于江苏路与北京路交会处,止于北京路与柳林路交会处立交桥,全长1.5公里。该工程将对地上地下交通系统、公园绿化、夜景灯光、建筑立面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改造。

会议强调,北京路综合改造工程是重大市政民生工程,市民广为关注。北京路综合改造工作,要着眼于城市功能形象的全面提升,结合实际情况,全面统筹谋划,进一步把方案做精做细,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不同路段功能定位,着力化解城市拥堵问题,体现城市特色风貌,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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