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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塞!十堰女子花30多万买车,新车没到手就变成事故车

时间:2018-04-13 10:0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原标题:交车仪式前,新车被试驾车剐蹭

买家与4S店多次沟通,尚未达成一致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蒋辉 报道:买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李女士却高兴不起来,9日她刚上户缴税,还没开上新买的车,车就在4S店被试驾车剐蹭,双方就如何解决此事,多次沟通未果。

交车仪式前,新车被试驾车剐蹭

9日下午,李女士和丈夫刘先生高高兴兴地来到广汽丰田十堰贤良浙江路店。几天前,他们在这里分期购买了一辆价值32.68万元的白色汉兰达,当日上午上户缴税选号后,下午就可以提车。

按照4S店的流程,所有手续办好后,有一个交车仪式。4S店的工作人员拿着备用钥匙,准备将李女士买的车开到交车区。就在工作人员要倒车时,突然从车后方传来一声响,他连忙刹车查看情况。

原来,另一位客户签了试驾协议后,开着试驾车在外面跑了一圈,正准备靠边停车,一不留神车头蹭到汉兰达。“我当时就在旁边,看到两辆车要蹭上,赶紧大喊已经来不及了。”刘先生说。

前日下午,记者在该4S店外的停车场看到,李女士购买的汉兰达右侧尾部,有一处不规则的长约10厘米、宽约5厘米的部位掉漆,但剐蹭情况不是很严重。

买家:希望退车或换车,并赔偿一定损失

“新买的车,还没交车就被别人剐蹭,既不美观也不吉利,搁谁身上心里都不舒服。”由于意外的发生,随后的交车仪式也被李女士终止,她希望4S店能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连续几天,李女士都在和4S店沟通解决此事,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李女士称,新车还没到手就变成事故车,她无法接受,也无法接受4S店提出的换原厂保险杠、送两次保养的要求。

“我们希望退车或换车,并且赔偿一定的损失,包括这几天的误工费用。”李女士说。

4S店:与客户多次沟通,无法达成一致

4S店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这辆车已经由李女士上户缴税,事发时车钥匙也在李女士手上,且是贷款买的车,退换肯定是无法满足的,“剐蹭并不严重,我们已经提出给客户换原厂保险杠,并且送两次免费保养,但他们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销售经理还称,事发时两辆车都有保险,且是另外一位客户造成的事故,原本应由签了试驾协议的那位客户承担责任,但4S店秉承着为客户服务的人道主义精神,主动承担责任,没想到仍无法取得李女士的谅解。

“我们注重为客户做好服务,相信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昨日下午,销售经理表示,他们又和李女士进行了面谈,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消委:4S店应给予适当补偿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的新车已经上户缴税买保险,因4S店工作人员和试驾客户的过失,造成车辆被剐蹭,应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双方可自主协商解决,“4S店工作人员驾驶车辆出现事故,应该给车辆做好维修,同时给予适当补偿。”

湖北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史鹏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车辆是否交付,二是购车人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车辆是否交付,需依据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如车辆尚未交付,购车人有权拒绝接收受损车辆,可要求销售商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车辆已交付,因其他试驾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新车损害的,车主可以要求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试驾服务的销售商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