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张湾警方选聘法制警长 把好执法办案“第一关”

时间:2018-04-10 09:00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通讯员 刘英 报道:近日,经过民警申报、部门推荐、笔试、考察、审查、备案等遴选环节,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选聘出了12名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民警,担任首批法制警长 (警员),负责各基层所队的执法监督工作,把好“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法制警长 (警员)命名制度是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为此,张湾区公安分局建立了一整套法制警长(警员)选拔任用机制,明确选拔标准,在全局范围内遴选。

3月中旬,秉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该局采取闭卷方式,组织进行了法制警长 (警员)选聘考试。针对24名参考民警在案件审核、接处警、涉案财物管理、执法记录仪管理、警综应用和管理、功能区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执法监督工作考察。随后,该局又通过组织举办2018年第一季度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对在法制警长 (警员)选聘考试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的民警进行了实践考察。

通过认真筛选、严格把关,最终从派出所、刑侦、经侦、禁毒等各基层所队遴选出了首批法制警长(警员)12名。按照各执法勤务机构及派出所至少1名、办案量较大的单位可选聘多名的原则,这12名法制警长(警员)被分配至6个派出所及6个执法办案单位。

该局建立了法制警长 (警员)工作绩效日常考核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对各单位执法工作进行点评,定期开展案件审核、网上巡查监督等技能培训,帮助法制警长 (警员)提升履职能力,对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者将取消聘用。

据悉,法制警长 (警员)将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 “管理员”、案件审核的 “质检员”、执法培训的 “小教员”、上下沟通的 “信息员”、单位领导的 “参谋员”,通过案件全程监管、纠正执法问题,加强基层执法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他们将被纳入十堰市公安法制人才库进行管理和重点培养。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