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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8-04-08 16:43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字体:  打印  播报

本网讯(通讯员 饶传军)4月8日上午,清明节后上班第一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学武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抒己见,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贡献集体智慧。 

会议要求,要深入抓好学习传达,确保会议精神入心入脑。要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干警会议,认真学习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省院制定的《意见》和《方案》以及检察长王晋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肩负的职责和使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工作开展有的放矢。要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专职检委任副组长,侦查监督部、公诉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定侦查监督部为具体牵头负责部门,明确其他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层层落实,统筹推进。要积极加强各责任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形成推进专项监督工作的内部合力。 

会议要求,要迅速启动工作,以强有力地态势推动专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要迅速深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开发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东风公司及各专业厂、各大中型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报市委、市委政法委批准后印发实施。要迅速督促各业务部门、基层院按照省院、市院部署,迅速谋划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办出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要迅速与监察机关、法院以及公安、司法、科技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建立互信和协作机制,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与科技、知识产权、发改委、商务、市场监管、经信委、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要积极营造氛围,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旧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做法、成效,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汇报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序展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专项工作进展,督进度、促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专项工作的整体成效,积极帮助各部门、基层院解决问题和困难。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主动报告工作。对工作中重大案件、事项,第一时间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省院报告。年中、年末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省院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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