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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十堰“12315”接听216个电话 诉求总量超往年六成

时间:2018-02-23 10:0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通讯员 范庭雨 胡秀越 报道:市工商局昨日统计显示,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日-2月21日)全市12315网络信息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共计216件。其中,咨询147件、投诉67件、举报2件。诉求总量较上年增加6成。

据了解,2018年春节期间受理的消费者诉求总量与2017年同比增加了85件,增幅为64.89%。其中,咨询增加47件,投诉增加36件,举报增加2件。

春节期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47件,主要咨询春节期间城乡客运、出租车服务收费问题、家用电器及通讯产品三包规定、网络购物退换货相关规定等。工作人员答复率100%。

春节期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9件,占投诉总量的43.28%,服务类投诉38件,占投诉总量的56.72%。

会员卡被限制消费 预定好的房间被出售

节日期间的消费投诉有的很囧,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很生气。记者特搜集了部分典型的节日投诉案例,其中包括会员卡限制消费,网上预定房间被出售,退房结款出现的纷争等等。

例如,市民焦女士投诉在北京路一娱乐场所办理了一张396元的会员卡,春节去消费,对方却说节假日不允许使用,但卡片上并未写明节假日期间不允许使用字样。

市民胡先生投诉通过网络花122元预定了顾家岗一商务宾馆房间,结果春节入住时得知,房间被商家高价卖给其他客人了,让胡先生非常恼火。

曾先生节前在房县城关镇一专卖店买了一件羽绒服,回家后发现衣服袖子一长一短,春节找到商家,一直没给解决。

陈先生2月18日入住六堰一酒店,2月19日退房,他表示,当时商家确认没有问题允许他离店。可他在回家途中,接到酒店电话,说房间有污渍要求他赔偿230元,并私自扣除了他预留的押金,陈先生认为很不合理。

吕先生在三堰一厨卫店买了一台热水器,发票写的是2月10日送货,但开箱后发现里面缺少配件,无法安装,商家售后一直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也没有安装,春节期间,吕先生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目前,针对上述案件,工商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调查中。

主城区无一例烟花爆竹类投诉

市工商局数据分析显示,在春节期间商品类投诉中,居于首位的是服装鞋帽类投诉,主要涉及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如衣物起球、掉毛、褪色,皮鞋开胶、掉色、鞋底断裂等质量问题,商家未按照“三包”规定履行退、换、修义务以及售后服务不及时等问题。位于第二位是非主城区的烟花爆竹类投诉,涉及购买的烟花爆竹有质量问题,燃放时爆炸使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害等。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十堰今年连续第三年在主城区实施禁鞭工作,主城区无一例烟花爆竹类投诉。投诉第三位的是家用电器类投诉,主要反映商品有质量问题、拖延售后服务等。

在春节服务类投诉中,春节期间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居首位,主要集中在消费者预定了酒店或饭店,经营者又高价将所定房间或包间转让给其他人;预订取消后不退订金或退款金额发生争议等问题。投诉量位于第二位的是文化娱乐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春节期间优惠券或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经营者擅自涨价、消费场所设置最低消费等问题。投诉量第三位的是电信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假期宽带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报修后运营商售后服务不及时。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