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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车辆购置价格出租车1.3倍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及驾驶员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时间:2018-02-01 10:04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十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即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及驾驶员等各方面,均进行了严格规定。

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是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从事网约车等各方面,均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期限为4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应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另外,对拟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也有严格规定。包括: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3年;车辆的购置价格不低于主流巡游出租车购置价格的1.3倍;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

据悉,《实施细则》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新闻延伸>>>

运管部门就网约车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我市为何出台《十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车辆及驾驶员又是如何规定的?

昨日,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我市制定《实施细则》的初衷是什么?

市运管局:体现简政放权、开放包容、公平竞争、融合发展;鼓励网约车发展,积极引导巡游车企业开展网约车业务。

记者: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市运管局:十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网上下载或索要);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经营范围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租用办公场所的,应提供不少于4年的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

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文本材料;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保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车辆消防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文本;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本市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注册地不在我市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提供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记者: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和步骤?

市运管局:提交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北京中路82-A号,电话:0719-8116866)市运管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审核批准。符合许可条件的,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许可事项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领取证件。通知申请人或经办人持《受理通知书》、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原件到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市运管局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经营期限为自发证之日起4年内)。

记者: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市运管局: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3年;安装符合规定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购置价格不低于主流巡游出租车购置价格的1.3倍。

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650mm,功率不小于90kw。其中,纯电动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200km,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km。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和符合规定额度的承运人责任险。

记者: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市运管局: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原始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网约车平台公司自有车辆的,应提供车辆所有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网约车平台公司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权利义务明晰的运输合同及复印件;车辆(营运)保险保单及复印件;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单;符合规定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

记者: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需要哪些程序和步骤?

市运管局:提出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车辆所有人到十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所提交申请。

申请初审。申请人持与取得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车辆入网营运意向书(网约车平台公司自有车辆除外)原件和复印件,到出租车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约定车辆查验相关事宜。

车辆核查。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对车辆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车辆查验通过后,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有效期60日)。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到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许可。持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其他材料,前往出租车管理所提交审核,合格后发放证件。

记者: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市运管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经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道路运输行业无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记者:驾驶员想获得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需要哪些步骤和程序?

市运管局:报考申请。申请人到报名大厅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预报名。

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公安部门和运管部门为报考人员出具书面审查文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采集信息和约考。

培训学习。申请报考人可选择在社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学习,也可自学,驾驶员需通过全国公共科目和地方区域科目两门考试。

现场采集信息和约考。

从业资格考试。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预约从业资格考试,并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许可审批。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证件领取。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报名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咨询电话:0719—8765048。

记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如何落实承运人责任?

市运管局: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包括保证运营安全,对服务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法律责任,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方式,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车发票等。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