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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国活动报道集

十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任命王超黄芸陈伦富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时间:2018-01-07 12:56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报道:7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国在市行政中心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余春存、佘立柱、袁新云,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东灵,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建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市政府办、市纪委有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4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命王超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投票表决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王超、黄芸、陈伦富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明东、贺德斌、金琳、章海明、杨砚华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维国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以后党中央部署的第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方向正确,进展顺利,态势良好。

张维国说,这次会议任命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实践者和主力军。他强调,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顺应改革试点工作需要,加强学习锤炼,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工作上讲担当,行动上讲纪律,齐心协力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张维国要求,市监察委员会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关注、支持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为加快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监察权有效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8年1月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超、黄芸、陈伦富为十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陈明东、贺德斌、金琳、章海明、杨砚华为十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