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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访谈]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访市政协委员张志

时间:2018-01-06 10:33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政协委员 张志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文/图 记者 李平 刘旻

“听了陈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十堰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做了一些较有成效的工作,比如:在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时实行价格折扣或强制采购等措施。但是由于政府采购购买当事人之间责任边界不清,落实力度不够,导致政府集中采购还有政策功能发挥存在不足。”1月4日,市政协委员、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张志说,十堰在制定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及预留份额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以及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方面未能落实到位。他建议,一是落实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加强监管的主体责任。除继续加大对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时实行价格折扣或强制采购等措施的力度外,还要研究并制定措施落实制定采购需求及面向中小企业等预留份额采购。二是明确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主体责任。要坚决纠正采购人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种只顾采购需求、不顾政策要求的错误思想,对拒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采购人追责问责。三是明确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策的主体责任。作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者,政府采购部门要排除一切干扰,恪尽职守,做一个政府采购政策忠实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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