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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揭晓

十堰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时间:2017-12-18 07:2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纪枫波 通讯员苏芳报道:日前,湖北省文明委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我市各县(市、区)取得优异成绩,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张湾区位列全省市辖区综合排名第一。

据悉,2016年10月至12月,湖北省文明委委托有关机构,依据《湖北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围绕城市功能、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市民素质、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等项目,对全省103个县、县级市(含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市辖区文明指数进行了测评。我市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竹山县、房县、郧阳区、张湾区、茅箭区8个县(市、区)接受测评。

根据此次公布的测评结果来看,全省30个市辖区平均分为90.149分。我市2个市辖区(茅箭区、张湾区)平均分95.073分,比全省平均分高4.924分。其中,张湾区96.016分,全省第一;茅箭区94.129分,全省第八。

全省73个县、县级市及参照县管理的市辖区最高分97.374分,最低分66.252分,平均分79.021分。我市6个县、县级市(郧阳区因撤县设区时间短,参照县级市测评排名)全省排名均位居前30强,且平均分为84.139分,比全省平均分高5.1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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