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叶相成 蒙蒙 报道:日前,湖北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湖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十堰纳入考核的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被评价为“轻微变好”或“基本稳定”。其中张湾区与茅箭区被评价为 “轻微变好”,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被评价为“基本稳定”。
据悉,此次湖北省环保厅对全省30个县域进行综合评价,1个被评价为“一般变好”,6个被评价为“轻微变好”,5个被评价为 “轻微变差”,18个被评价为“基本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国家对“十三五”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予以调整,将在下一次考核中开始实施。新调整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综合评价保护结果与保护过程,突出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所取得的成效,消除由于自然条件差异而导致的考核结果差别,将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值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奖惩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