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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公安擦亮示范品牌 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时间:2017-11-04 12:1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陈诚

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三大建设中提出,建设“法治公安”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公安执法规范化程度与人们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息息相关,是法制中国的重要象征。2015年中央印发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对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中办国办又下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今年省委、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新形式下深化公安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连续两轮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十堰市公安局,必须顺应党委政府和人们群众的新期待,更加主动的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上当好表率。

一、要凝聚共识,不断增强法治公安建设的责任感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建设法治公安本身就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治化的整体水平。近年来,十堰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入榜2016全国最安全城市,在全国661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排名第26、排全省第一。这与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力打防违法犯罪密不可分。但当前反恐防暴“常态常势”、维稳治安工作“月月艰险、日日敏感、时时危机”的形势没有变,而且新型违法犯罪增多,公安执法面临挑战更严峻、任务更繁重。只有不断强化法治的权威地位,发挥法治的约束功能,才能更好地惩治违法犯罪,确保长治久安。因此,全市公安机关要从推进全国依法治国方略、深化平安十堰建设、落实公安改革任务要求的角度出发,切实认清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的责任感和学迫感,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转化为全警的自觉行动。

二、要全面发力,擦亮执法工作“全国示范”品牌。一是聚焦公平正义,推进执法改革。2017年,是公安改革的收官之年。要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的公安执法机制改革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工作,聚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首要价值追求,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大力推进受立案、案审、“两法”衔接机制改革,把权力和任性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防冤假错案,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聚焦标准规范,完善执法制度。要始终坚持执法行为标准化,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的轨道内规范运行。要按照“精细、精准、精确”的要求,针对执法难点、重点问题,组织推动相关业务警种围绕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有效规范一线执法行为。三是聚焦科技引领,提效执法管理。要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要规范,用信息化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要将执法信息化和信访信息化工作纳入公安基础信息化整体规划,通过3至5年的投入,建设执法信息化“3+1”工程,将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搭建统一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系统,运用“硬件+软件”、“科技+制度”的管理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四是聚焦科学发展,做强执法保障。要从政策、人员、经费、硬件与软件上为法治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保障。首先要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中级执法资格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从事法制工作;其次要强化执法硬件建设,规范执法场所设置,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厅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标准升级改造;再次要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向市委、政府专题报告,推动解决执法信息化的经费保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等关键问题。五是聚焦案结事了,做好信访工作。公安信访问题,绝大多数与公安民警执法有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包案责任、信访问题化解责任、信访部门督查督办责任,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引发信访问题要担责、办理信访问题要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要问责。从而引导民警学会在群众中工作,习惯在镜头前执法,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六是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专项治理。今年,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公安厅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了部署,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切实整改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好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三、要整体联动,忠诚担当法治公安建设的使命职责。一是突出“关键少数”。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一把手”是“少数的关键”。各级公安“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带头”要求(带头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查找自身在执法理念、法律素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决策、坚持依法治警,切实为广大民警立好标杆、做好表率。二是突出“前沿阵地”。执法能力是公安民警的安身立命之本。要教育全警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法律“显微镜”的检视。要始终坚持“一切面向实战、一切都要实干、一切务求实效”,围绕国家安全和暴恐、黑恶、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突出110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行政审批等环节,改进执法教育培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实战能力。三是突出“重要力量”。法制部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的职能部门,尤其是新增案审工作和受立案监督管理职责,任务倍增、责任更重。各级法制部门要切实担负好执法监督和法律保障职能,不断增强“本领恐慌”的危机意识、“主动服务”的大局意识、“敢于监督”的担当意识,争当行家里手和权威专家,把好法律关、审核关、考评关。

总之,全市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制建设主力军作用,通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合理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不断推动法治十堰建设迈出新步伐。

( 责任编辑:鲁巍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