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争当文明使者 我为十堰代言(182)

[争当文明使者] 人保十堰分公司理赔员刘智鑫 公正文明地处理每起报案

时间:2017-09-21 09:00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张贞林报道:刘智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的一名理赔员。今年4月份,25岁的他将户口从天门转到十堰,在十堰安家落户。

“十堰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刘智鑫说,他因十堰而骄傲,更希望十堰因他而更加闪耀,“作为一名理赔员,我在工作中坚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

“自从十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创文成了最重要的工作。这对与客户直接接触的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理赔服务要求,那就是要遵守市民公约,把创文要求切实融入到工作与生活当中。”刘智鑫说,作为一名理赔前线人员,很多和他一样普通又平凡的查勘定损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按照原则办事。“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而我能做的,就是办文明事,公开、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报案。”

“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城市文明建设多做贡献。”刘智鑫希望,十堰因每一个人的努力而变得更加文明,更有活力,成为真正的文明之城。

本次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活动期间,市民可手持写有“争当文明使者,我为十堰代言+个人签名”的纸张或纸板,自拍或由他人拍下照片,通过十堰晚报微信(sywb8110110)、秦楚网微信(weixin10yan)或文明十堰微信(wenming10yan)3个渠道中的任意一个,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照片,就有机会做十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代言人”。需要注意的是,照片要求能够展示自己良好的精神面貌,字迹清晰美观,能体现职业特征为佳,照片在800像素左右为宜。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