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报道: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本月起十堰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将每年减轻非居用户负担约470万元。
据介绍,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9月1日起十堰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非居民用气含税销售价格由现行2.92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CNG)含税销售价格由现行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8元/立方米。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将每年减轻非居用户负担约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