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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码头9月30日关闭 海事部门转至叶大乡

时间:2017-09-14 16:30    来源:车都张湾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9月13日,张湾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黄龙码头关闭公告,并在黄龙码头人流量、车流量密集区域进行张贴通告。     

黄龙码头位于黄龙水库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交通穿越环境突出问题,被要求限期整改。当天,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整改意见、环保部关于饮用水源地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和市政府会议纪要,张湾区政府办、市环保局张湾分局、黄龙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市港航管理局市区管理所,就码头关闭时间、航行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沟通。  

黄龙码头现由十堰市港航管理局专设的市区管理所履行管理职能,管理所现有在职职工8人。2003年市港航管理局通过争取省拨资金、自筹资金等渠道,新建了办公楼。黄龙码头关闭后,港航海事部门将海事趸船上移至郧阳区叶大乡汽渡码头,供船舶停泊或旅客和货物上下船用。    

通告要求,为确保饮用水安全,任何单位、个人禁止在黄龙库区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水上活动,于9月30日前自行将水上活动及船舶转至水源保护区外,对到期未按要求执行的,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清理。     据了解,目前有3家企业在黄龙库区,经营水路客运。其中,黄龙码头年吞吐量约10万余人次,年运输化肥150吨、生活物资500吨、生产资料1200吨。港航海事部门表示,码头关闭后,将暂时代管海事安全,确保码头安全、稳定。(庹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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