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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文明使者 我为十堰代言(171)

[争当文明使者]市质监局干部常存福: 用行动为全市创文“添柴加火”

时间:2017-09-14 09:0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报道:文、图/记者 杨建波

作为全市创文工作的一名志愿者,常存福和大多数自愿者一样,一直奔走在全市创文工作的一线。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十堰的大事,也是全市人民的大事,我作为十堰市民,更是责无旁贷。”从开始创文之初,作为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市质监局便主动担负起走进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光明社区的创文包联工作。在市质监局内部,常存福也是第一个主动报名参加创文工作的志愿者。

进社区宣传创文知识,向大爷、大妈们讲解创文的好处,当上志愿者以后,这是常存福每天工作的内容之一。除此之外,常存福还主动深入到社区,和当地居民一起,拿起扫帚、拖把、铁锹,利用业余时间打扫卫生死角,铲除野广告。

除了深入包联社区进行创文之外,在单位,常存福也是创文的“先锋”,单位内的卫生环境整治,小区的环境整治,常存福都会积极参与其中。

“只有每一位职工都行动起来,我们的创文工作才能取得成绩。”作为单位工会主席的常存福也经常对职工宣传创文的好处,并号召大家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到创文工作中。常存福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给全局职工带一个好头,给全市创文“添柴加火”。他相信,人人参与创文,十堰这座城市会越来越美丽。

本次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活动期间,市民可手持写有“争当文明使者,我为十堰代言+个人签名”的纸张或纸板,自拍或由他人拍下照片,通过十堰晚报微信(sywb8110110)、秦楚网微信(weixin10yan)或文明十堰微信(wenming10yan)3个渠道中的任意一个,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照片,就有机会做十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代言人”。需要注意的是,照片要求能够展示自己良好的精神面貌,字迹清晰美观,能体现职业特征为佳,照片在800像素左右为宜。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