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和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16]223号)要求,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各地逐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2016年新申报市级示范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考核,对评定为市级示范园满两年的相关园所进行了复评,根据各地各园整改达标情况,拟授予郧阳滨江新区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十堰市示范幼儿园”称号;拟认定十堰市富康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通过复评,继续保留“十堰市示范幼儿园”称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7日至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9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89523,8489505(传真);
电子邮箱:jjk420301@126.com
通信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邮 编:442000
附件:
1.拟授予“十堰市示范幼儿园”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2.拟认定通过市级示范复评幼儿园名单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拟授予“十堰市示范幼儿园”名单(共计4所)
(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郧阳滨江新区幼儿园
张湾区阳光栖谷幼儿园
十堰市茅箭区桐华幼儿园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
附件2:
拟认定通过市级示范复评幼儿园名单(共计8所)
十堰市富康幼儿园
丹江口市棒棒幼儿园
丹江口市童星幼儿园
郧阳区幼儿园
郧西城关幼儿园
郧西县金星幼儿园
茅箭区三环幼儿园
武当山特区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