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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文明使者 我为十堰代言(130)

[争当文明使者] 销售方孝林:不管在哪,都代表着十堰文明形象

时间:2017-08-21 08:3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方孝林

 点击进入》》争当文明使者 我为十堰代言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罗伟

44岁的方孝林是土生土长的竹山人,很早就离开家乡到外地闯荡。2003年,他和一些十堰老乡来到青海西宁市,在当地销售东风车。现在,他是青海煜展天龙专营公司的经理。由于妻子孩子都住在十堰,所以方孝林经常在十堰和西宁间往来。

几个月前,方孝林从西宁回到十堰。一次开车外出经过一处斑马线时,正好有行人要通过,方孝林发现经过的车辆都停下等候行人先通过,他也停稳车辆,等行人通过后再开车通过。

回到家里,方孝林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家人笑着说:“你还不知道吧,十堰正在创文,现在机动车礼让行人早已蔚然成风!”

除此之处,方孝林发现自家小区外经常摆摊卖菜的小贩不见了,小区里的乱搭乱建得到了清理,环境比以前好了很多。

家乡的变化让方孝林感触很深, “我们十堰在创文,西宁也在创文。我在西宁时,别人问起我是哪里人,我都非常骄傲地说是十堰人。”方孝林告诉记者,不管在哪,自己的言行举止都代表着十堰的文明形象,不能给十堰丢脸。“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本次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活动期间,市民可手持写有“争当文明使者,我为十堰代言+个人签名”的纸张或纸板,自拍或由他人拍下照片,通过十堰晚报微信(sywb8110110)、秦楚网微信(weixin10yan)或文明十堰微信(wenming10yan)3个渠道中的任意一个,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照片,就有机会做十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代言人”。需要注意的是,照片要求能够展示自己良好的精神面貌,字迹清晰美观,能体现职业特征为佳,照片在800像素左右为宜。)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