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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11个乡镇获评市级文明乡镇

时间:2017-08-18 15:40    来源:今日房县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任志勇 报道: 近日,房县11个乡镇获市委、市政府表彰,被命名为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乡镇。 

此次命名表彰的乡镇有野人谷镇、城关镇、青峰镇、门古寺镇、化龙堰镇、万峪河乡、军店镇、尹吉甫镇、窑淮镇、土城镇、回龙乡。其中回龙乡、军店镇、万峪河乡是首次获评市级文明乡镇,部分乡镇将推荐省委省政府命名省级文明乡镇。

市级文明乡镇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市级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在全市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两年来,房县结合精准扶贫精神扶贫双富同步、美丽乡村建设等,坚持为民、利民、惠民、乐民,在乡镇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房县十字价值观,叫响做实人情新风,创建文化大院,评选表彰身边榜样,广泛开展文明传播,大办道德讲堂,组建乡镇志愿服务站、繁荣发展家风文化。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大幅提升,创建基础不断夯实,为文明房县、文明十堰建设汇聚了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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