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张碧琴 周斌 报道: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思路,先在竹山县、郧阳区创建农村社区试点示范县(区),然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三五”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十堰、人文十堰、创新十堰、开放十堰、幸福十堰”建设。
《方案》明确“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每年选择不低于总数5%的行政村(92个)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到2020年,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新增796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约占行政村总数的43%。统筹整合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
《方案》确定了“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基本建成、农村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农村社区服务队伍日益壮大、农村社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社区经济快速发展”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