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省环委会日前通报2016年生态省建设年度考核结果,十堰继2015年之后,再度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一,神农架林区、鄂州市分居二、三位。
据了解,生态省年度考核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日常工作、综合水平、重点任务等指标,主要考评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视程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机制,事务工作情况,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和反映生态文明综合水平的重要指标,以及生态省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十堰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探索实施第三方考核办法;十堰打造黑臭河治理样本的做法被环保部宣传推介,5条不达标河流已有3条达到考核要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实施情况位居全省第一;荣获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636个;在全省率先制定《十堰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环境监管执法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