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叶相成 报道:6月2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环境质量公告、“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十大典型案例”,通报十堰市突出环境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2016年十堰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2016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继续名列全省前茅。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1%,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达标;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5天、达标率80.6%,与上年相比上升2.8个百分点,较全年考核目标79%高出1.6个百分点;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优”;农村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十堰市突出环境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通报》显示,2016年8月以来,全市累计检查企业1668家次,立案处罚174件,罚款698.45万元,责令174家企业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1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4件。
截至目前,全市列入销号管理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74个,还有33个未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73件环境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6件,还有27个交办案件涉及的22个环境问题没有完成整改。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全力推进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市环委会将采取通报、约谈、区域限批、环保“一票否决”等措施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