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郑刚 贺晓华 报道:5月26日上午,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会同县人民法院法官一起,到房县白鹤镇伏溪村3组76岁的唐某家中开庭。
3月1日,唐某在白鹤镇伏溪村2组租种的土地上挖地时,用打火机点燃包谷秆烧地边,因当时风大,引起山林失火。经鉴定,过火面积为4.732公顷,其中林地0.592公顷,其它灌木林地4.14公顷。
此案被当地森林公安移送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的检察官在审查中了解到,唐某年事已高,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办案检察官主动去唐某家中讯问和调查取证,并让森林公安民警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同时向法官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将庭审工作放在被告人唐某家中进行。经过审理,唐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了解到唐某和老伴无子女照料且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均表示不让唐某赔偿,本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图为庭审中检察官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