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十堰市环保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公开承诺书

时间:2017-05-08 08:10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优化服务,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市环保局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聚焦对标,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红旗党支部”考评为引领,开展“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当十星干部、创红旗单位”系列活动,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环委会成员单位环保工作目标第三方考核制度,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紧盯目标任务,全面严格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及省环保厅工作部署,坚持“五个着力”,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蓝天行动”,深化“清水行动”,开展“双随机”执法、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改革统一部署,移交行政审批事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督办力度,完成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重拳治理污染,推动环境质量改善。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重拳治理大气、水污染,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1%,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8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断面比例达到80%,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开展专项治理,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全市“5+1”专项整治,组织对局系统部分党员干部思想平庸、精神不振、能力不强、工作懈怠、不想担当、效率低下、业绩不佳、纪律涣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治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实行清单销号制管理,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等办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五、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扎实开展“督察整改年”活动,推进全市纳入销号制管理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大环境问题举报调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对群众环境污染投诉确保第一时间现场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处罚、第一时间回复反馈,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719-8691895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

邮编:442000

( 责任编辑:鲁巍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