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排污权将覆盖所有工业企业

时间:2017-04-19 14:35 来源:中国环境报讯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  (中国环境报 记者 熊争妍 )报道:湖北省环保厅日前研究制定了《2017年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今年将重点加强排污权核定与管理工作,加快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构建排污权储备制度,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

据了解,今年,湖北省将进一步加强排污权核定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扩大排污权核定范围。在2016年已开展的重点工业企业排污权初始核定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将排污权核定拓展到所有工业企业,加快完成所有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和分配工作。排污单位获取的排污指标,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拥有其使用和处置权。

同时,湖北省将加快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定价机制,开展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2017年先期在全省火电、造纸等行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征缴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其他重点行业的此项征缴试点工作。今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设基本完善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机制。

据了解,湖北还将着力构建排污权储备制度,加快开展总量指标预算管理与收储工作,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储备机构。《要点》明确,全省各地应建立总量指标预算管理账户,开展市(州)总量指标预算管理与收储工作,回购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要点》指出,各市(州)环保部门应督促前期已参与排污权专场交易的排污单位,于今年3月31日前完成交易价款缴纳工作。同时,全省各地要加大排污权交易组织力度,大力督促本辖区内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在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前及时参加排污权交易,取得相应的排污权。

(编辑:李功航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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