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直通车]管道气换成天然气要收管道费?

市燃气办:燃气安装费有相关规定

时间:2017-04-07 10:02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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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班)记者 罗伟 报道: 小区原来使用管道液化气,欲开通天然气需支付2500元。近日,一位网友在秦楚论坛《民意直通车》栏目发帖讲述此事。市燃气办回复,天然气安装费有相关规定。

“小区最初用的是管道液化气,现在要换成天然气,小区通知还要收2500元管道费。请问这样合理吗?”日前,一位网友在秦楚论坛发帖询问此事。

市燃气办在回复中称,十堰相关文件规定,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的收取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市物价局核定的城区管道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标准为:普通燃气表2100元/户、智能燃气表2200元/户。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是指天然气经营企业收取的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个别小区收取高于规定2200元标准的安装费,有可能是因小区距主管道较远,主管道至庭院中压支管前的管网需办理市政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开挖及恢复等,这部分费用未含在上述安装费中,燃气公司另行按工程造价预算向报装方收费,报装方可能将此费用分摊到安装费中。

市燃气办还称,因历史原因,东山苑、柳林春晓一期及澳门花园、风情巴黎等小区,以前安装的是管道液化气,后改为用天然气,必须重新敷设管道,就会产生相关费用,这些费用企业无力承担,由受惠居民支付。

市燃气办建议该网友向物业公司了解2500元收费中包含的内容,若不含另行施工费用,则涉嫌乱收费,可带相关收费凭据到市物价局投诉,电话:86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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